堅持給你最好的鑑定服務
PROFESSIONAL SERVICE & JUDGMENT SUGGEST
本公會在政府所頒行有關法令及其他結構規範所規定範圍內,得負責受理機關團體或市民個人之委託鑑定之業務。
- 本會接獲申請鑑定案件後,鑑定申請費用按新台幣伍仟元計算。
- 本會將通知申請人繳納申請費後,由本會指派鑑定人初勘與勘估鑑定費。
- 經本會核可後,由本會通知申請人於三十日內預繳,逾期不予受理。
- 鑑定案成立後,申請人所繳納申請費(新台幣伍仟元)可為抵鑑定費。
- 鑑定案不成立時,申請人繳納之申請費用不予退還。
公家機關/法院申請/委任鑑定時,原則亦同;
遇特殊情況,應由本會有權個案處理。
記得要填寫鑑定申請書,如下:
鑑定申請書: